官方稱河北冀寶齋博物館未經文物部門審核
[中藝網 發(fā)布時間:
2013-07-11]
石家莊7月10日電 (申玲敏)10日,河北省官方就“衡水冀寶齋博物館藏品被指‘雷人’”一事回應稱,該博物館并未經過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審核。
7日,微博紅人馬伯庸發(fā)表了一篇題為《少年Ma的奇幻歷史漂流之旅》的博文,披露了河北省衡水市冀寶齋博物館“令人顛覆三觀”的藏品。其中包括“雍正年制”的金陵十二釵大缸、顛覆中國瓷器史的唐五彩人物紋筒瓶、分公母的青花釉里紅描金12生肖等。一時間,該博物館引起網絡熱評。10日,記者在新浪微博上看到,“冀寶齋”已名列時事熱搜榜的第4位。
河北省文物局博物館處處長李寶才稱,該博物館并未經過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審核。河北省文物局已于9日發(fā)函,要求衡水市文物局商與有關部門,查看媒體反映的展品和標識是否存在嚴重問題,并將調查結果于12日之前上報。如果存在嚴重問題,河北省文物局再向相關部門反映此事,將依據(jù)國家相關規(guī)定對其進行處理。
李寶才說,目前河北有十余家正規(guī)的民間博物館。民間博物館的建立需向其所在縣市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通過市縣主管部門初審之后,再提交省級文物部門進行審核。在提交申請的過程中,必須出示辦館宗旨、藏品收藏標準、決策機構產生辦法、人員構成和任期、出資人不要求經濟回報的約定以及終止時藏品的處置方式等相關材料。如果經過審核同意,申請人應持審核意見及其它申報材料向相關部門取得博物館法人資格。
李寶才說,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博物館藏品信息需正確,如果館內藏有復制品,則需要在標識牌上注明“復制品”三字。據(jù)媒體報道,冀寶齋藏品標識并沒有相關注明。(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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