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冠中作品 資料圖片
畫家也會造自己的假?這并非不可思議。近日,一位酷愛字畫的收藏愛好者拿出一幅廣東某當紅青年畫家的作品,稱畫上只有簽名和蓋章是出自該畫家之手,其余均是他人所作。
畫家造自己的假,說白了就是請人代筆。近年來隨著書畫市場的升溫和投資者不斷增多,書畫價格尤其是名家作品的價格愈來愈高,但如若不小心花大價錢買了一幅代筆畫,總會如鯁在喉,心有不甘。因此,了解代筆書畫,以及如何正確判斷它的價值,成為人們關注的一個話題。
代筆現(xiàn)象屢見不鮮
代筆,就是請人捉刀代替自己寫字作畫,落自己的款印以應世。
畫壇的代筆現(xiàn)象歷代有之。它是書畫鑒定中較為復雜的問題,因為代筆是書畫家本人的需求。如過去有許多畫家以賣畫為生,他本來只能畫山水,而買者要求他畫花鳥,有的畫家只能畫花鳥,而買者卻要他畫人物。由于種種原因,畫家又不能說不會畫,于是只好請別人代筆,這樣就出現(xiàn)了畫家本人畫一部分,別人畫另一部分的現(xiàn)象,但款是本人寫的;也有些畫是完全由別人代畫的,但款是畫家自己落的情況。這樣的作品,常能以假亂真,得以流傳。
理論上不算偽品
上海靜安書畫院院長宣家鑫認為,代筆書畫同完全做假的書畫還是有所區(qū)別的。代筆書畫雖然不是本人的親筆,但是經過本人同意,所落的款或印是本人書寫或鈐蓋的。因此,從理論上而言,代筆書畫不能算是偽品,但從實際來看,亦不是真品,價格肯定要打折扣。
同時,現(xiàn)代的代筆現(xiàn)象也應和舊時區(qū)分對待。以前代筆多半是求畫者的要求超出了畫家能及范圍,或是因索取作品的人太多,應接不暇時,畫家會找一些畫藝水平與自己相當的人代而為之,因此畫作仍具有相當的藝術水準。如明代董其昌的代筆人有趙左、沈士充、葉有年和吳振等,清代趙之謙請王庭訓代筆;揚州八怪之一金農,曾請羅聘、項均代筆。代筆的作品中,往往也有本人添過畫筆或墨跡,還有自題名款的。
而現(xiàn)代的代筆則多為急功近利。具體操作就是先低價請一些所謂的“槍手”,讓他們按自己的繪畫風格制作一批藝術品,然后親自“收拾”一下,蓋章、簽名后,這些東西就可以快速地投放到市場換鈔票了。但從目前的市場情況看,這一現(xiàn)象并不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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